最近两天,关于“国内航线不能再使用护照登机”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此前更多业内人士和商旅爱好者们多认为是谣言,毕竟护照作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这是全球惯例,但上周末中国新闻网援引央广网消息,记者表示核实了这件事,多家机场已经开始执行,根据的是“民航总局颁布的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的一项”。
但实际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上找到最新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2016 年 8 月 31 日通过,今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当中第五章中第二节第三十一条仍然清楚写明了“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而“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当中包括了“护照”。这个规则是目前最新的版本,包括我们在整个公开信息的列表当中也没有找到关于这个调整的说明。
而就在今天,民航局公安局下发通知明确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有关问题:
通知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
还温馨提示到:
1.在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使用同一个有效身份件证件。
2.确保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若有效期满,可凭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规有效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替代使用。
最后,也祝愿每一位乘客都有一个安全顺利的出行!